新华网浙江频道2月8日电 为了谋求高额的广告利润,宁波慈溪一仅有小学文化的农民胡某利用其掌握的网络技术,在自建的网站论坛中放任、怂恿会员上传色情淫秽图片12370张供网民浏览,获利4000多元。昨天,胡某被慈溪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,并处罚金1万元。
去年1月,胡某租用网络服务空间,创办了“迷失天堂”网站,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到的网络知识,对网站进行管理、维护,并通过广告牟利。为了获取更高的网站点击率,从而获取更多的广告收入,胡某极力怂恿会员上传淫秽图片供其他网民浏览,网站点击率大大上升。至2005年9月21日被抓获,胡某从中非法获利4000余元。经鉴定,上述两个网站中共有淫秽图片12370张。
慈溪法院一审后认为,胡某以牟利为目的,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电子信息,情节特别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。遂作出上述判决 |